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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好乌森还活着。
而且活得很好。
还非常的……热情?
纳尔赫本来打算过段时间再现身,但现在已经出现,也没办法了。
他把自己的本质据实以告,静静地等待审判。
乌森看了他一会,纳尔赫开始紧张。
“哦!”突然,乌森拍了拍手掌:“血族啊。”
作为一个见多识广的游戏玩家,乌森怎么会不知道吸血鬼,血族呢?
这是一个相当时髦的种族,男的俊女的靓,而且可以永生。
“太有缘了!”乌森说:“我的血可香了,每次蚊子就只盯着我一个人咬,你是吸血鬼,我的血很香。我们交个朋友吧,我给你吸血呀。”
乌森心里暗搓搓的。
哼哼,只要他能和眼前这个血族白毛帅哥打好关系,说不定就能进对方的大本营,按照游戏的老套路,肯定有个吸血鬼女王,就算没有女王,也有个吸血鬼女公爵什么的。
机会这不就来了?
哈哈哈哈他真是个天才!
纳尔赫:“……?”
“不要客气!”乌森非常热情,想把自己推销出去,立下好口碑,从而吸引更多血族“客人”,他撸起袖子,露出一截胳膊,“咬嘛,你咬一下!肯定很好喝的!”
他恨不得把自己胳膊塞人嘴里。
快喝,喝了我天选之子的香甜血液,记得回去跟你的同族宣传一下,对了,重点向女性同族宣传一下,说这里有一个性格特好,愿意无偿献血的人类血包,可以过来免费吃午餐。
“你咬一口嘛。”乌森卖力地怂恿,他觉得以自己迷晕方圆一百米所有蚊子的香甜血液,拿下区区一个血族简直不在话下。
“……这,这……”
纳尔森几乎有点被吓着,有点想后退,但乌森拽着他,力气很大,挣脱不开。
一边还把胳膊努力的凑过来,“你尝一口,就一口,我又不收你钱,你怕什么呀?”
……你现在就是很可怕,你知道吗?!
纳尔森很紧张,撇开头,压抑喉头和尖齿传来的痒意,他长久进食兽类血液,但那血液又涩又苦,颇为恶心,人类的血液更为香甜。
他很想尝一尝人类的血。
乌森的推销没有起到效果。
你说免费让你吃,你怎么还不吃呢?
他稍微有点纳闷,不过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。
他掏出小匕首,在自己的手臂上划了一刀。
小匕首攻击力不高,乌森掉了五十多点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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