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傅琛对我极好。
为我修建百亩花园;
为我买了上千双漂亮的高跟鞋;
为我亲手剔除生肉上的肉筋,累得眼睛暂时性失明。
可这样一个爱我至极的男人,却仅仅因为他的青梅被我的养母弄脏衣服,命人将养母丢给鬣狗,活活撕咬致死。
去太平间认尸时,养母身上没有一块好肉,四肢被鬣狗吃得残缺不全。
法医说,养母的伤口是意识清醒时留下的,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身体被狗吃掉。
我愤怒地想去质问傅琛,却不小心听到他和兄弟的谈话。
“琛哥,你那么爱嫂子,是怎么下狠心让狗吃掉她养母的?”
傅琛轻呵一声,“爱她?我爱的不过是她身上佩佩的影子罢了。可她,与佩佩差远了。”
“一个是爱而不得的白月光,一个是每天黏在衣服上的白米粒。”
我默不作声离开,拨通蛊王生父的电话,“爸,家里还有让人七日而死的蛊虫吗?”
太平间内,我看着那团模糊的血肉,差点没晕过去。
心脏几乎要跳出胸口。
我一开口,已经带了哭腔,“你们确定,这人是我的养母?”
工作人员纷纷点头,“错不了,已经做过dna比对。”
我双腿一软,差点晕过去。
傅琛在身后及时接住我,柔声安慰,“青青别怕,我让人帮忙处理尸体,早些入土为安。”
他捂住我的眼睛,“别看,会做噩梦的。”
我拿开他的手,“让法医过来,我一定要查清楚妈妈是怎么死的。”
傅琛脸色一白,想阻止,却拗不过我。
法医仔细检查了养母的尸体,摇头叹息,“从伤口切面来看,四肢被野狗吞食时,死者还是有意识的;致命一击应该是——”
他擦了擦额头的汗,斟酌着说道:“是心脏被掏出后,大量失血。”
我再也听不下去,扑过去趴在养母已经没有人形的尸体上痛哭。
生是欲,养是恩,养母对我的养育之恩我还没报答完,她却惨死,这足以让我痛彻心扉。
我掀开白布,看着养母的尸体,野狗吃掉了她的眼珠子,把她的脸挠得花烂,手脚都被撕咬下来,暴露出的人体组织开始腐烂,黄色的脓液混在腥红的血迹中,连五脏六腑都被掏得干干净净。
妈妈,你死的时候一定很痛苦很害怕吧?
我双目赤红,浑身都在发抖,我要为母亲报仇。
养母好端端地怎么会被被野狗攻击,这背后一定是有人唆使的。
众人散去,林炫明看着自己的妹妹林千雪整人不成,反被整,又想到前几天被宋晚丢泳池的事,气不打一处来。今天,他不会轻易饶了这个贱人。你来这干什么?林炫明质问道。买衣服啊!宋晚漫不经心的回道。...
重生后,她成了个疯批美人,为了替自己讨回公道,敢与全世界为敌,却只将心底唯一的温柔留给了那个冰山一般的男人。前世他的温柔他的宠连同他的命都只给了她一个人,重活一世,她还他一份倾世之恋!...
田一坐在窗边,望着不断退隐的乡村风光。16年了,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离开这里了。让开,让开从特斯特湾到北城站的绿色列车上突然发生了骚动。几个西装革履气势汹汹的男人从车厢里穿梭而过,停在一个穿着白色运动衫和奶奶裤的女孩面前。抬起头来...
上辈子,沈芙是长姐的替身。长姐是宠冠后宫的贵妃娘娘,风光无限。而她胆小柔弱,却偏偏有张倾城绝色的脸。每每传贵妃侍寝,则是她代替长姐躺在那张龙榻上。替她那不能有孕的长姐怀上龙裔。可生下孩子那一刻,平日里温柔贤淑的长姐却撕了面孔。匕首割...
第二个词条更离谱。影帝裴冠是我的亲表哥,我初来娱乐圈,就跟表哥拍了部戏。剧组片场里多说了两句话,就被有心之人扭曲事实。不过就是我在拍戏片场的时候,买了点吃的,我问他吃不吃,他当时想睡觉,所以冲我挥了挥手,盖着被子在躺椅上睡了起来。结果现在就...
看着萧寒渊和南婧儿一唱一和,萧云汐深吸好几口气,我辞职总行了吧!她是秘书,又不是南婧儿的奴仆!说完,萧云汐就想走。萧云汐,你站住。南婧儿叫住了萧云汐。萧云汐置若未闻,步子依然往前。...